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燒死女友父母 男判囚終身 25 Mar 2011, 11:00 pm
 【賴心瑩╱台北報導】有縱火前科的男子梁銘鐘,6年前不滿女友簡婕敏家人反對兩人交往,竟買汽油到簡家縱火,導致女友父母等3人活活嗆死,雖然案發現場附近監視器沒拍到梁縱火身影,但法院根據他買汽油的發票等事證,認定他就是縱火犯,最高法院昨維持更2審判決,依殺人罪判梁無期徒刑、褫奪公權終身定讞。 梁銘鐘目前在押,他始終否認犯行,曾向法官喊冤:「我真的沒有放火,也沒有殺人,從我家到案發現場有上百支監視器,沒有一支拍到我。」但歷審均不採信他的說詞,全都判他無期徒刑。簡女已搬離當年被縱火的住家聯繫不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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